
汽车出租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出租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出租合同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________型号车辆___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人,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车船税、交强险。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______。租金:每个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按月交纳,每月___日前交纳。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准驾车辆佤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押金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众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套牌。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5)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全部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全租赁期间引发的任何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以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租赁内,出租公司管理费、地税、车船税、工商税、例会费、车辆保险费(全险)、年检费、校表费,由甲方交纳。
6、国家和任何单位对该车发放的所有补助金归出租方所有。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人的燃油费用、车辆维修及车辆人保险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担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输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9、交通局出租办之例会,由承租方参加。承租方应按时,因承租方不按时参加例会,对出租方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元,大写。若承租方违反合同之约定,不按期支付租金,不交纳因违反交通规则、交通肇事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并随时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之数额,从押金中扣除。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出租方将该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如押金不足支付以上各项费用的,由承租方补齐。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交强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若承租方依法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则承租乙方应积极索赔。并且因该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费及索赔的需要支出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后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若承租乙方违约,欲提前解除合同,则应按合同约定之剩余租期,对出租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3000元/月。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河南省濮阳市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租赁届满前,若承租方欲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再行协商。
十二、租期届满,承租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当天向甲方交还该车,出租方检查车况后,应接收该车。若出租方检查发现车辆有损毁,承租方应予以维修或赔偿维修费。
十三、出租方和承租方不得私自套用该车牌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四、担保条款
担保人担保承租方履行合同,若承租方违约或丧失履约能力,则由担保人履行,并负责清偿承租方依合同约定所应负债务。担保人所负责任为连带责任。
十五、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两份有同条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 ……此处隐藏18178个字……/p>汽车出租合同1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元,车辆租赁抵押金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A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八)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九)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出租合同15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搞好双方经营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将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保车辆车号: ,车型:
二、该车的产权由甲方所有。该车所有风险自接车之日起所有风险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承包费,乙方缴纳承包费后享有运营利益,独自承担运营风险。
三、
1.承包费为每天150元承包期内如果遇到国家政策变更或其他情况,甲方有权相应提高承包费。
2.承包费实行每月一交
如乙方欠交,每拖延一日应按欠费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仍不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对于欠费和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四、押金20000元(贰万元)
五、 1.如遇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没有权利转包;
3.车辆所有证件由乙方按时审检;
4.承包期内甲方如买车或乙方有事不能继续承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
5.如承包结束交车时,车辆要保证运行正常。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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